广州城市理工学院学生实验守则
(2022年7月修订稿)
一、学生必须通过实验室安全知识培训、考试,取得准入资格,并签订实验室安全责任书,方可进入实验室做实验。
二、学生进入实验室做实验必须严格遵守实验室的规章制度,服从授课教师和实验室人员的指导。
三、实验前必须做好预习,明确实验的目的、内容和步骤,了解仪器设备的操作规程和实验物品的特性。
四、实验课不得迟到、旷课,严禁衣冠不整和穿拖鞋、高跟鞋进入实验室,不准把与实验无关的东西带进实验室。
五、在实验室内不准喧哗、打闹、吸烟和吃食物,不准乱吐乱丢杂物。
六、实验过程中,应按实验操作规程正确操作,认真观察并如实记录,实验结果须经实验指导人员认可。
七、实验时要注意安全,防止发生意外。若发生事故,应及时向实验指导人员报告,并采取相应的措施,减少事故造成的损失。
八、爱护仪器设备,节约实验材料。不许动用与本实验无关的仪器及其它物品,不准私自将公物拿出实验室。
九、实验完毕,应做好仪器设备的复位工作以及关闭电源,清洁实验台面和仪器设备,得到实验指导人员允许后方可离开实验室。
十、对违反实验室规章制度和实验操作规程,经劝告无效者,可取消其本次实验资格,若造成事故和损失的,视其情节对责任者按章处理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