广州城市理工学院实验室锂电池使用管理办法

发布时间:2023-02-28浏览次数:268

一、锂电池采购管理

实验用锂电池的购买需经学校采购部门通过正规渠道购买,严禁学生私自在网上购买三无产品带入实验室,实验室管理员必须对锂电池的购入途径,生产厂家、合格证等信息登记在册,每一块电池一个铭牌,实行精细化管理。

二、锂电池日常管理

1.电池上粘贴铭牌,内容包括:电池编号、购入时间、使用有效期、生产厂家、管理负责人;

2.每月一次检查电池外观是否存在鼓包、外观破损等情况,及时报废受损和使用超限的电池,并进行无害化回收处理,每月更新汇总表,交至实验室管理中心。

3.锂电池禁止与其他易燃物品混合存放,需存放在实验室的安全位置,周边无易燃物品,避免阳光直射,消防器材配备齐全。

三、锂电池使用管理

1.锂电池在使用过程中,严禁撞击、挤压锂电池。

2.使用正规匹配的充电器给锂电池充电,不得使用劣质或其他不符合要求的电池充电器给锂电池充电。

3.锂电池必须在学校提供的安全充电柜中充电,禁止在实验室内部充电。

四、锂电池事故应急处理办法

锂电池由于制造、运输、使用过程中存在某些问题导致电池的损坏,在充电过程中电池发生自燃或者爆炸。发生事故时需要做如下处理:

1.迅速切断上级电源;

2.确定人员安全的情况下,进行灭火;

3.禁止在自燃过程中,移动电池;

4.事故情况及时逐级上报实验室管理中心。

五、责任追究

各实验室负责人和使用人未能按照以上要求处置,造成实验室或其仪器设备损失的,依照学校的规章制度进行责任追究。